Sunday, May 13, 2007

算了

我哭不出來也沒辦法發脾氣

因為真的是小事




只有哭出來的人才能獲得重視嗎

或許

一開始就不該抱有莫須有的期待



反正我是孤僻鬼

再更孤僻一點也沒差

2 comments:

Anonymous said...

文章倒著看..所以現在才看到這篇。
讓我想到的是,高中到大學我改變最多的似乎是懂不懂得重視別人。
本來我就是介意別人介意的要死的人,常常小題大作,胡思亂想。近來我卻發現很多時候我會有不太想管人家死活的感覺。不知道是不是因為環境問題,我一直在思考到底怎樣的價值觀才是對的?是非模糊很嚴重。
原本要試圖辯解或著改變甚麼,後來我發現完全沒有改變餘地的時候,我就變得更沉默。
現在我認為,與其希望別人的想法有所改變,倒不如把那些心思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...畢竟我也不一定對,然而對方也不一定錯。
會重視你的人自然會重視你,你也會很容易發現,不重視的人在必要時刻你就會清楚知道是誰。也許我需要幾個必要時刻,否則現在的我也不想妄自揣測。
只是我很累.....
雖然我也不知道以前的我是不是比較好,但我現在越來越離以前很遠..學了很多不知道對不隊的社會行為....重點是我開始不討厭。
希望能在這學期明朗化。

我只是在murmur...


私醫加油...

said...

我不是在說我介意別人眼光

而是在說

"不去計較不代表可以隨便亂來"這件事

很多人給他方便就開始隨便

覺得老是有怨言

該檢討的是我自己

卻總是做不到

想必是因為不夠成熟的緣故

希望我可以長大一點


妳也加油!